民培〔2023〕3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3〕4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于10月下旬举办“社会工作服务站暨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第2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新时期社会工作政策解读、社会服务模式的综合运用和实务技能提升、“五社联动”的探索和经验介绍、社会服务项目的管理运作评估方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及运营经验分享、乡镇社工站专业督导内容及方法等。
拟邀请师资:民政系统社会工作处相关领导、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优秀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或管理者。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3日(下午报到)—10月28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大兴校区培训楼(10号楼)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地市级民政部门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共100人。
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做好培训班管理工作。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三)本期培训班不提供接送站,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部培训中心 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4 18131659894
前 台:010-53859822 010-53947955
附件:乘车路线图示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3年9月21日
乘车路线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