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习型社会建设(高等继续教育领域)重点任务名单公示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日期:2023-12-20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我部组织实施了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工程,并印发通知明确了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在高等继续教育领域,踊跃申报了832项任务。经评议,有100项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任务、100项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50项探索三教统筹协同创新路径任务入围培育建设名单(其中含培育任务2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任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6459;传真号码:010-66020434;电子邮箱:dce@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职成司高等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

附件:

1.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任务名单

2.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名单

3.探索三教统筹协同创新路径任务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