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3-09-12

《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颁布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法律保证。为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落实《条例》,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市德育特级教师么青提出三点建议。

  主动学习

  建议家长抽时间学习,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共分七大部分51条,其中有指导家长对家庭教育树立正确认识的内容,也有指导家长如何进行家庭教育的内容,还为家长教育孩子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的12个方法。方法包括:亲自养育,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尊重理解,有效沟通;引导鼓励,注重培养良好习惯;亲子互动,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促进社会融入,支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因此,请各位家长自觉研读学习,从理论层面武装自己,定会助您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

  自觉践行

  学习过后,家长要在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比如,《条例》指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立德树人,这与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一致的,与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一致的,因此家长就要思考在家庭教育中怎么培养孩子的思想道德水平、如何提高孩子的学习能力、怎么帮助孩子锻炼身体和提升劳动技能,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加强生命教育,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安全教育,帮助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此外《条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不得采取殴打、谩骂、恐吓等方式方法。这些也需要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认真履行。

  温馨期待

  期待各位家长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接受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的理念,主动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与老师形成合力、成为合作伙伴,依法教育孩子,劲儿往一处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比如,遵守交通法规。在学校老师教育学生过马路要看红绿灯,绿灯行、红灯停。家长在家庭教育中也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培养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意识和习惯。(狄慧)